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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7-27    阅读:281

 

各高校:

 

 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司函 [2010]156号)要求,现将我省高校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请各有关高校社科(科研)处按照教育部《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司函 [2010]156号,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://www.sinoss.net查阅)中规定的中期检查范围、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。

 

 

  二、由各高校社科(科研)处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《中检报告书》并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(含电子版),以学校为单位填写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中检汇总表),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。如有事项变更,须填写《变更申请表》。有关样表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://www.sinoss.net下载。

 

 

  三、请各高校将以下材料于2010年9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:

 

  (1)《中检报告书》原件1份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)及电子版;

 

 

  (2)中期成果原件1份(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,附在《中检报告书》后装订);

 

  (3)《变更申请表》原件1份(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);

 

 

  (4)各高校的《中检汇总表》及电子版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 省教育厅社政处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2010年7月24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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